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外省 贫困生路费专项补助的补充意见

作者:崔晓曙发布时间:2019-02-18浏览次数:402责任编辑: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外省

贫困生路费专项补助的补充意见

 

随着我院在外省招生规模的扩大,外省贫困学生的数量也有所增长,为减轻外省贫困生寒假回家路费负担,我院为外省贫困生给予路费补助。此外,考虑到目前春运学生火车票购票现状及各类交通工具的价格差价,学院对学生路费专项补助进行细微调整,具体如下:

1、补助对象:取得我院学籍的外省贫困学生(安徽、浙江、河南、河北、江西、贵州、甘肃、湖北、四川、宁夏、云南、广东、广西、山西、山东等外省非贫困生也可申请),省内学生则限于徐州等离常州比较远的与外省相邻城市的特困生;

2、外省贫困学生享受的路费补助仅限学校所在地火车站至学生家庭所在地火车站的来返硬座火车票票价(如学生只能购得高铁或动车票,按票面价70%上报,如为飞机票,按照相应路段高铁票70%上报);

3、外省贫困学生可凭车票向所在二级学院中提出申请,班主任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审核确认,上报至所在二级学院;

4、各二级学院根据贫困生档案基本信息核实学生是否满足补助条件,并将审核后的汇总表上报至院学生资助中心 。

5、院学生资助中心对学生路费补助上报的金额进行审核。同时,考虑到火车票学生票及高铁票、汽车票等的票面金额存在较大的差异,院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各二级学院上报的路费总金额对每个学生的路费补助进行调整,具体原则为:

1)同一省份同一地区的路费补助将取同地区学生上报金额的平均值,公式:(同一地区学生报销总金额÷学生人数)×(学院预算金额÷各学院实际上报金额×100%);

2)同一省份不同地区学生上报金额如差距较大,将根据路程远近重新核算,公式:(某个学生家庭所在地区距离常州的距离÷学生家庭所在地区距离常州的平均距离)×(学生报销总金额÷学生人数)×(学院预算金额÷各学院实际上报金额×100%

3)如有学生家庭特别困难等特殊情况,则全额报销学生实际路费(按动车学生票或大巴标准(70%)上报金额,具体情况各学院则需要特别说明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