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2019〕4 号)和《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 号)精神,高质量开展 1+X 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工作。7月16日上午,由我校与济南阳光大姐公司共同承办的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母婴护理师资与考评员培训班、考评员资格复审培训班,在图文楼1101会议室顺利开班。
校党委书记席海涛出席活动并代表学校致辞,学校组织部部长檀祝平,阳光大姐教育集团副总经理、济南阳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李凯,旅游与康养学院党总支书记王迎春,阳光大姐教育集团1+X项目部经理刘洪建等参加活动。仪式由阳光大姐省级考评中心负责人宋勤主持,来自全国各地职业院校的领导、老师以及家政行业的企业家们40参加了开班仪式。
席海涛首先对参训人员的到来表示欢迎,对参与本次培训工作人员表达感谢,强调了教育部实施“1+X”证书制度的重大意义。他表示学校一直以来立足常州地方产业发展,加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学校将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具体要求,围绕孕期照护、母婴护理、产后康复等全产业链消费场景,构建人才培养体系。他强调,学校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为培训提供优质服务和坚实保障。江苏母婴产业学院要发挥好联系纽带作用,吸收好各位专家、各位老师的智慧和经验,要利用好培训这个平台,促进课证融合,紧跟社会需求,不断总结经验,发挥专业优势,履行社会责任,在职业教育母婴护理领域争取更大的成绩,贡献更大力量。
阳光大姐教育集团副总经理、济南阳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李凯回顾了企业发展历程,阐述了母婴护理的现状,期望参训学员转变思想、端正态度,把握本次来之不易的机会,通过本次培训,认真学习、不断总结,发挥优势,紧跟职业教育发展步伐,把握母婴产业发展契机,努力成为行业的佼佼者。
“1+X”证书制度是我国职业教育现代化的重大改革举措和制度创新。阳光大姐从2018年起参与教育部职业教育“1+X”证书试点申报工作,并制订标准、编写教材、开发信息系统。经过教育部、国务院层层筛选,严格考核,今年8月27日,教育部《关于确认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的第二批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通知》正式公布。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被确定为“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阳光大姐开发的“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被确实为教育部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会后,全体与会人员参观了我校江苏母婴产业学院。